# 非排他性分销协议

**签署方：**

**一方：** HANGZHOU LIVOLTEK POWER CO., LTD.，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主要办事处位于中国杭州市上城区莫干山路1418-35号，310011。电话：+86 156 5802 1585。邮箱：info@livoltek.com；由XIA FENG先生代表，中国国籍，成年，持护照号E89798657，居住地为中国（以下简称"**供应商**"）。

**另一方：** SEER SERVICIOS DE ELECTRICIDAD Y ENERGIA RENOVABLE, S.R.L.，一家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商业公司，在纳税人国家登记处（RNC）注册号为1-31-14938-3，持有商业登记编号11526STI，公司地址位于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地亚哥德洛斯卡瓦耶罗斯市奥林匹亚大道20号，Reparto Peralta；由其经理ISIDRO ANTONIO LORA NÚÑEZ先生代表，多米尼加国籍，成年，已婚，身份证号031-0139237-5，居住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地亚哥德洛斯卡瓦耶罗斯市Corona区9号（以下简称"**分销商**"）。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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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供应商是本协议所定义产品的制造商。
供应商认为，为了促进市场开发和增加其产品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销售，与在该地区拥有广泛且易于获取的销售网络的分销商协调其分销活动将是有利的；且
分销商希望与供应商签订本协议，据此分销商将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多米尼加境内分销和销售本协议产品。

因此，基于上述考量及以下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同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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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产品和区域

### 1.1 产品

供应商特此指定分销商在非排他性基础上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境内分销产品，但仅限于多米尼加共和国北部地区，该地区由分销商全权覆盖，供应商承诺不在该区域直接销售产品，但并不阻止其他省份的分销商在上述省份进行销售，包括以下省份：Monseñor Nouel、La Vega、Espaillat、Santiago、Santiago Rodríguez、Puerto Plata、Montecristi、Samaná、Valverde、Dajabón、María Trinidad Sánchez、Hermanas Mirabal、Duarte、San Francisco de Macorís；上述省份的分销商销售附件A所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职责如本协议所定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适用。

### 1.2 区域

根据本协议，供应商指定分销商负责向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上述区域内的任何买家销售产品。

### 1.3 最大努力

分销商应尽最大努力在区域内向尽可能多的合格客户推广和销售产品。

### 1.4 产品和区域变更

供应商保留在事先与分销商协商后扩大或减少本协议所涵盖产品的权利。供应商同样保留在事先与分销商协商后扩大或减少本协议所定义区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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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价格和付款

### 2.1 采购订单

分销商应通过提交书面采购订单向供应商订购产品，订单中应标明所请求的产品和交付日期。所有产品订单均需供应商接受。供应商对未接受的采购订单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供应商不得无理由拒绝任何产品采购订单。

### 2.2 价格

如果根据上述第2.1条接受采购订单，供应商的现行价格如附件B所列。在本协议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供应商可每月更改价格，该更改在供应商书面通知后立即生效。但是，价格更改不影响分销商在价格更改生效日期之前提交并被供应商接受的采购订单。

### 2.3 客户价格

分销商可自行确定所售产品的价格。分销商应通知供应商其现行有效价格。

### 2.4 付款条件

除非供应商接受的采购订单另有规定，分销商应遵循30% TT预付款和70%剩余款项在供应商就分销商每份采购订单开具的形式发票日期后九十（90）天内结清的付款条件。

### 2.5 协议条款优先

如果供应商接受的采购订单与本协议有任何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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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双方关系

### 3.1 独立承包商

分销商是独立承包商。供应商与分销商之间的关系不应被解释为雇主与雇员关系，也不构成任何类型的合伙、合资或代理关系。

### 3.2 分销商费用

分销商应支付其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而产生的所有差旅、住宿和招待费用。供应商不向分销商报销任何此类费用。

### 3.3 无义务

分销商无权代表供应商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约束供应商。此外，分销商不得通过向第三方发布或作出关于产品的任何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来约束或意图约束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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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注册商标、服务商标和商业名称

分销商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在为销售和分销本协议产品之目的而在上述区域内使用供应商的注册商标、商业名称和服务商标（以下简称"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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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有限保证

### 5.1 产品保证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供应商不对因缺陷零件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但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保证对缺陷零件进行更换或维修。

### 5.2 产品修改

未经供应商事先书面同意，分销商不得对任何产品进行个性化、修改或委托他人修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拒绝此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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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责任限制

### 6.1 责任限额

供应商因产品的制造、销售或供应或其使用或处置而产生的责任，无论是基于保证、合同、侵权还是任何其他形式，均不得超过分销商为产品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

### 6.2 间接损害排除

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均不对分销商或任何其他主体因产品的制造、销售或供应而产生的任何特殊、偶然或间接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数据丢失或使用损失）负责，即使供应商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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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终止

### 7.1 重大违约

如果任何一方发生重大违约或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迅速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纠正该重大违约，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该终止在通知送达后立即生效。

### 7.2 破产

如果任何一方提出破产、无偿债能力或重组申请，或任何一方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无论是依法还是通过协议），或任何一方进入司法管理或变得无力偿债（以下简称"无力偿债方"），另一方可向无力偿债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该终止在通知送达后立即生效。

### 7.3 控制权变更

如果任何一方的控制、管理或运营人员发生变更（以下简称"变更方"），该变更对变更方的业务、前景或运营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变更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九十（90）天内未迅速采取旨在解决对方异议的补救措施，另一方可向变更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该终止在通知送达后立即生效。

### 7.4 生效日期

本协议期限始于____（以下简称"生效日期"），为期一（1）年。本协议将于到期日终止，但可根据本条提前终止。

### 7.5 续期

如果分销商在到期日前至少六十（60）天书面通知供应商续期，本协议期限将自动延长一（1）年。新协议的条款应在到期日前六十（60）天内由分销商和供应商协商确定。

### 7.6 终止的效力

根据上述第7.1、7.2或7.3条或根据上述第7.4或7.5条到期终止的，供应商不对分销商或其任何员工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损害责任，无论是过去或未来的销售、投资、赔偿或商誉。

### 7.7 终止后的付款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分销商向供应商支付在终止日期或之前已交付给分销商的产品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所有款项的义务，以及在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日期之后支付的相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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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修改

除非通过分销商和供应商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书面文件，否则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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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委托或转移本协议及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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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以下地址送达各方：

**致分销商：**
地址：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地亚哥德洛斯卡瓦耶罗斯市奥林匹亚大道20号，Reparto Peralta
电话：829-341-0383
邮箱：isidrolora@seersolar.com；delainelora@seersolar.com

**致供应商：**
Hangzhou Livoltek Power Co., Ltd.
地址：中国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310011
电话：86 156 5802 1585
邮箱：info@livoltek.com
收件人：Belinda Zhu
职务：市场总监

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书面通知对方更改其为本协议目的的地址或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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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弃权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不得因任何一方的行为或知情而被视为放弃，除非通过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同样，任何一方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在任何时候未能强制执行任何条款，不得被视为放弃其他权利或任何后续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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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协议解释和争议解决

### 12.1 适用法律

本协议以英文起草，应根据美国通常理解的条款含义进行解释，其执行应受多米尼加共和国适用于在该国签订和执行的合同的法律管辖。

### 12.2 仲裁

由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要求，包括其解释、执行或终止，应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应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根据其现行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为终局的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以及与本案违约类型相关的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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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保密

分销商同意，供应商对提供给分销商的任何信息享有专有权益，无论是与本协议相关还是其他方式，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形式，且该信息：（I）是商业秘密、机密或专有信息；（II）不为公众所知悉；且（III）被标识为机密或专有信息（以下简称"专有信息"）。分销商仅应向需要知道该信息以履行其职责的员工或代理披露该信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分销商不得将此类信息用于除根据本协议销售和分销产品之外的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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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完整协议

本协议取代并取消任何先前存在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谅解，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事项的完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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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且非该方过错或疏忽造成的延误或违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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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法律合规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活动将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特别是，分销商应负责取得在区域内销售产品所需的所有许可证和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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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主管法院宣布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仍应保持完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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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一份或多份副本，每份副本均应被视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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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于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地亚哥省圣地亚哥德洛斯卡瓦耶罗斯市，202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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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 FENG
代表 HANGZHOU LIVOLTEK POWER CO., LTD.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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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IDRO ANTONIO LORA NÚÑEZ
代表 SEER SERVICIOS DE ELECTRICIDAD Y ENERGIA RENOVABLE, S.R.L.
分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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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产品
附件B. 产品价格
